重庆文理学院党委保卫部(党委武装部、安全管理处)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在市委教育工委和公安部门的指导下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服务师生、加强管理、提高效能”的原则,以“维护校园稳定、建设平安校园”为目标,开展校园安全综合治理、安全宣传教育、安全稳定信息、处置校内各种不稳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等工作;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认真贯彻落实学校、上级部门关于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,根据《重庆文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施办法》,党委保卫部具体职责如下:
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在市教委和公安部门的指导下,按照“安全、稳定、健康、文明、和谐”的总体要求,坚持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加强教育、群防群治的建设原则,扎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,确保学校日常教学、科研、生活和大型活动的正常秩序,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,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,开展学校综合治理工作,指导、监督和检查各二级单位安全稳定工作。
二、开展信息收集研判,确保学校政治稳定。
三、负责做好校园内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,对发生在校内的各类案件进行初期处置,保护案发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治安、刑事案件;调解处理校内治安纠纷。
四、负责学校消防管理工作,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,落实防火工作制度和各项措施;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;努力消除火灾隐患,及时扑救初期火灾;协助消防部门处置火灾事故和火灾救援工作。
五、负责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负责校内机动车、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协助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、查处交通案件。
六、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为师生员工提供力所能及的安全服务。
七、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内重大活动、外事活动以及与会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各项大型活动的顺利举行。
八、负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建设以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,防范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,确保校园治安安全,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。
九、协助户籍管理部门做好师生户籍管理、毕业生户口迁移、政审和人口普查工作。
十、负责进行校园巡查,门卫管理和重点要害部位值守等安全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学校军事技能课和军事理论课日常管理,组织实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做好民兵管理、征兵和兵役核对登记、统计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加强军校共建,做好预备役军官、预备役士兵的组织建设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